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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源,矿产评估专家,澳洲地质科学家协会会员,在勘查靶区优选、钻探设计、勘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(QA/QC)、资源量估算、储量转换,矿权价值评估、尽职调查等方面经验丰富,熟悉国内外矿业界法律框架。联系方式:3331609800@qq.com

南非SAMREC规范与澳洲JORC规范的差异

2019-09-08 20:21 阅读(?)评论(0)

南非SAMREC规范与澳洲JORC规范的差异

 

全球矿业界影响最大的当属澳洲的JORC规范和加拿大的NI43-101标准。从影响范围来讲,NI43-101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美国和南美洲,JORC规范则更大程度上影响了非洲、欧洲和亚洲。我国矿业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(HKEx)上市融资以及在非洲国家的投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JORC规范对我国矿业界的影响。

JORC规范的最新版是2012年版,南非的SAMREC规范的最新版是2016年版。SAMREC规范在相当程度上基于JORC规范的理念更新,了解SAMREC规范可帮助读者理解和判断:JORC规范的下一版更新将在哪些方面进一步提升要求。本文着重概要SAMREC规范(2016版)与JORC规范(2012版)之间的主要差异,以膳读者。

本文提及“JORC规范体系”指JORC规范+澳洲矿业公司上市规则+ASIC法规(澳洲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法规)。

SAMREC规范主要框架性内容

SAMREC规范除保留JORC规范的整体结构(规范主体+Table 1)外,主要增加内容如下:

·         增加了部分关键性专业术语的解释,以更有效减少应用过程中的歧义性理解;

·         增加了Table 2的内容,主要用于明确可行性研究的概念和精度。Table 2Table 1内容与要求的延伸;

·         Table 1在结构上将所有相关技术性要求按勘查结果(Exploration Results)、资源量和储量3大类分类,同时增加了项目的合规性、税收、地质背景、成矿特征等要求;

·         参照NI43-101F1形式,以附件的形式增加了技术报告的推荐目录。该目录在内容上大致与NI43-101F1相当,只是在结构安排上将可行性研究方面的内容集中到一个章节了;

·         参照NI43-101标准要求,以附件的形式增加了合资格人(Competent Person-CP)的合规性(Certificate)要求。

SAMREC规范增加了部分涉及法律方面的内容

读者可能理解,NI43-101标准是定位在法律层面的,而JORC规范则定位在技术层面,SAMREC规范整体上仍然立足于技术性规范,但相比较JORC规范,增加了部分法律层面的内容:

·         合资格人的独立性: JORC规范本身不涉及独立性问题,SAMREC规范在其合规性内容上要合资格人明确是否是独立性的

·         免责条款:JORC规范本身不涉免责问题,SAMREC规范允许对引用其他CP的成果予以免责,该免责的程度与JORC规范体系中执行要求大体保持一致。目前,NI43-101标准不允许这一程度的免责。

SAMREC规范巧妙地定义了资源量级别的精度要求

在实际执行过程中,资源量级别是有精度要求的。考虑到资源量的不确定性特点,资源量的精度要求一直没有在相应技术规范中明确,SAMREC规范首次在这方面作了尝试。SAMREC规范在定义Measured 级别资源量时要求:Measured级别资源量估算误差不能对开采时的经济性产生实质性影响,同时在关键性专业术语的解释部分明确,实质性误差指等于或大于10%水平。因此,逻辑上,Measured 级别资源量的误差是不大于10%

SAMREC规范其它差异

评估项目分类JORC规范本身没有涉及该问题,JORC规范体系中参照Valmin估值规范的项目分类执行。SAMREC规范明确了其自身特色的分类,即:

·         预查(preliminary sampling,

·         详细勘查(advanced exploration,

·         概略性研究( scoping,

·         可研( pre-feasibility study, or feasibility phase, 以及

·         矿山生产项目( life of mine plan for an ongoing mining operation or closure)。

Mineral reserves and ore reserves 术语:读者可能清楚,JORC规范使用ore reserves 术语,加拿大CIM规范使用mineral reserves 术语,SAMREC规范明确,无论使用mineral reserves ,还是 ore reserves 术语均是可以接受的。言下之意是不必在此问题上纠结。

原始数据的合格性: SAMREC规范在这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, 比如要求有CP对支撑资源量估算的原始数据进行详细审查,并要明确评述:原始数据是否满足资源量和储量估算要求。针对支撑储量估算的可行性研究依据,要按照Table 1相应要求和储量转换的所有影响因素(Modifying Factors)进行审查和评述。

勘查结果(Exploration Result):JORC规范允许勘查结果用于概略性研究(Scoping, SAMREC规范不允许其参与概略性研究。

Inferred资源量:不能用于转换储量, 但是可以用于概略性研究和生产矿山的公开报告,当有实质性数量的Inferred资源量参与排产(mine plan)时, 应对包含和不包含Inferred资源量的结果进行比较。

生产矿山的储量转换问题:针对空间上没有被预可行性研究覆盖的生产矿山转换储量时的情况,JORC规范本身没有涉及。SAMREC规范提出了生产矿山研究(on-going life-of-mine studies)术语,即生产矿山研究程度不低于预可研时,其可作为依据,用于储量转换。这一点与JORC规范体系下现行操作要求大体一致。

伴生资源:任何报告高级别资源量的矿产,尤其是同时涉及多种金属矿产时,均需提供每一个可报告资源量的金属的选矿回收率的完整资料依据,只是涉及低级别资源量(Inferred)时至少能提供相应的资料支撑。报告勘查结果(exploration  result)时因缺少相应选矿回收率资料,此种情况下不得报告伴生资源量。这一点比JORC规范要求更具体。

  最后修改于 2019-09-09 00:45    阅读(?)评论(0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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